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行政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结合学院校区功能划分调整、机构和人员调整变化实际,即日起学院资产管理处将对三孝口校区办公用房开展全面的核查工作。
一、核查范围
核查整改的办公用房,指学校党政群机构、教学机构、科研机构、教辅机构、出版机构的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等。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办公用房全面核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核查工作负总责。
2、对闲置行政办公用房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于核查出的闲置办公用房要及时退回,后续将由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统一调配。
三、时间安排
1、各单位自查自改阶段:(1)各单位对现有三孝口校区办公用房核查;(2)填报三孝口校区办公用房核查有关表格(见附件);(3)腾退闲置办公用房等。以上表格、报告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三孝口校区办公室:新鸿安大厦305室),联系电话0551-62848908。
2、学校专班核查阶段:各单位自查自改阶段结束后,学校组成工作专班,进行现场核查。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招标办)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