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财政厅今年新印发的《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院国有资产规范处置和使用管理,提升学院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和使用效益,6月17日下午,资产管理处(招标办)牵头组织召开学院2024年上半年资产报废处置暨经营性场所拍租事宜论证会,教务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处(基建办)、保卫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资产管理处(招标办)负责同志就学院2024年上半年资产报废处置和经营性场所拍租情况进行了介绍,重点就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废及有关审核情况进行了说明,同时对滨湖校区便生自助贩卖设备布点设置、三个校区列入拍租范围的经营性场所调整情况进行了介绍,资产管理处(招标办)蔡文卓同志就报废资产及有关过程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随后,结合有关说明汇报情况,与会同志对提交论证的报废资产情况、列入拍租范围的经营性场所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就报废资产核查、有关构筑物处置及自助贩卖设备电费收缴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建议。
下一步,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将充分吸取与会同志的意见建议,严格工作纪律要求,把好事办好,依法依规开展资产报废处置和经营性场所拍租等工作,持续推进学院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国有资产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为推进学院“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资产工作保障。(资产管理处(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