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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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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文印供应商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0日 14:07

  • 编辑:胡颖  核稿: 

2019年5月30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合肥师范学院文印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HSCG-2019-005)进行了招标采购,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月10日

二、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1包:打印、复印、印刷类

1.合肥翼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合肥江海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合肥市中正印务有限公司

4.合肥市旭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第2包:证书类

1.合肥翼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合肥江海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龙文印部

4.合肥市中正印务有限公司

第3包:标牌、喷绘、写真类

1.合肥翼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龙文印部

3.合肥市旭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合肥市智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芸、王道平、许金生、马飞艳、马培莉

三、合同签订日期:中标公告正式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

四、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676005,传真:0551-63676005

五、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办公室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莲花路1688号行知楼307室,联系电话:0551-63801801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标办)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