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1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合肥师范学院车辆租赁营运公司项目(项目编号:HSCG-2019-006)进行了招标采购,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月10日
二、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合肥市鸣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合肥昌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安徽省环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安徽海佩假期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常树宝、闫龙、刘艳、耿明、邱爱武
三、合同签订日期:中标公告正式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
四、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676005,传真:0551-63676005
五、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办公室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莲花路1688号行知楼307室,联系电话:0551-63801801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标办)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