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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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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2023-2025年贷款合作银行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2日 11:09

  • 编辑:寇筱筱  核稿:  终审:徐玉林

2023年11月2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合肥师范学院2023-2025年贷款合作银行项目(项目编号:HSCG-2023-004)进行了招标采购,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二、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名单: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西支行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实验区合肥片区支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常树宝、李大创、黄萍萍、江丽、汪古月

三、合同签订日期:中标公告正式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

四、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676005,传真:0551-63676005

五、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向合肥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标办)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莲花路1688号行知楼307室,联系电话:0551-63801801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标办)

                                       2023年11月2日